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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黑中介伎俩多 六大案例分析教您防范风险

 添加时间:2007-12-30 原文发表时间:2007-12-30 人气:7
本文章共1828字,分2页,当前第1页,快速翻页:
 

广东佛山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二手房市场日趋活跃,成交量不断攀升。但据有关部门统计,佛山的众多房地产中介公司中,真正在建设局备案的只有两三家,其他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是否具有房地产从业资质,就不得而知了;加上相关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中介机构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不可避免出现一些公司违规操作、甚至中介人员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佛山的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度正在遭受危机。

 

  多于米铺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已经令佛山市民习惯了不管是租赁房产、按揭买房还是抵押贷款等,都从中介公司寻找帮助。但是随之而来的是不少市民不小心步入了一些不正规甚至是不良中介的陷阱。

 

  案例一:赚取差价

 

  黄某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出售其父母留下的一套房子,经评估价格为23万元。不久,这家中介公司将这套房子以25万元的价格售出,高出委托价格的2万元不是给了黄某,而是成了中介公司的额外盈利。当黄某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才得知被中介公司转手交易吃掉了2万元。

 

  对策:低吸高抛从中赚取差价是某些黑房产中介公司的惯用伎俩。一般他们都会阻止买卖双方见面,隐瞒真实的房价,在双方之中赚取房屋买卖的差价,侵害客户利益,非法获得高额利润。根据法律规定,房产中介行业不允许中介公司低吸高抛赚取差价,因此,可在法律的保护下,要求上述中介公司退还给黄某2万元。

 

  案例二:骗取订金

 

  丁小姐到佛山某房产中介公司表示希望购得一套约25万元左右的小户型房子,中介公司带她到位于同华路的某住宅小区的一套房屋,并吹嘘这套房子很抢手,如果不马上下订就会被别的买家捷足先登。丁小姐对房子比较满意,由于购房心切,当时也没有考虑看房产证之类的问题,就付了中介公司10000元定金。事后再去找中介的时候,才发现这间中介公司已经搬走。

 

  对策:必须事先和中介公司签合约,声明未确定看好房屋不交纳相关的费用。这样,若出现上述情况,可向房产部门和工商部门投诉。不过,前提条件须对方是合法的中介,否则须警惕对方玩失踪。

 

  案例三:一房多卖

 

  梁某到绿景路某房产中介寻求玫瑰园或附近的房源,中介随即带他到某房屋看房,梁某看到了所谓的房产证,心想不会有问题就付了2万元的定金,等到到房产部门登记时才发现,这套房子早已经被卖了出去,手中的房产证是假的。到中介公司讨回定金时,才发现原来和他同样被骗买这套房子的还有3个人。而中介公司却拒不退还定金了。

 

  对策:要强化防范房产中介骗局的意识,牢牢把住房屋时的每个环节,在房屋过户的同时能取房产证并应仔细查验证件的真假,及时到房产部门登记。

 

  案例四:私吞红包

 

  陈生与李生双方达成了买卖协议,委托房地产中介到国土房产局办手续,中介公司称:“要想快点拿房产证(或其他证),就要给国土房产局的人塞红包。”两人信以为真,就各交给中介公司1000元,到后来领房产证的时候才发现这些红包费根本是不必要的。中介公司私吞了这些“红包”。

 

  对策:在委托中介办事时,了解清楚委托事情的流程以及相关费用,以防被某些中介公司收取不必要的费用,到时追讨无门。

 

  案例五:低代理费陷阱

 

  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与伍先生约定了只收取0.8%的代理费,伍先生同意了。但在后来伍先生来并没有做成交易,而中介公司依然收取了他500元的信息咨询费。

 

  对策:根据规定,中介公司只能收取中介对象价款的3%以下中介费,如果没有促成双方交易,是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的。然而有的公司生意没做成,也要收取300~500元的“信息咨询费”,明显违反有关规定,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这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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